國家糧食和物資備局標準質量中心
2021年10月11日市場監管總局、國家標準委發布第12號國家標準公告,其中包括新版《菜籽油》(GB/T1536-2021)國家標準,將于2022年5月1日起實施。菜籽油是我國主要消費食用油品種之一,其國家標準修訂和實施工作受到業內高度關注。為幫助菜籽油加工企業、消費者、檢驗機構、交易雙方和有關單位準確理解和使用標準,現就標準主要內容和修訂情況解讀如下。
一、標準修訂背景
菜籽油俗稱菜油,是我國食用油消費最重要的大類油品之一,是產量最大的國產油種,居世界首位,主產于長江流域及西南、西北等地。據統計,2020年我國油菜籽產量1404.91萬噸,進口油菜籽311.4萬噸、菜籽油193萬噸,菜籽油消費總量約785萬噸,占全球年度菜籽油消費量的28%;占我國年度食用油消費總量的19.3%,僅次于大豆油。
現行《菜籽油》(GB/T 1536-2004)國家標準自2005年。實施以來,對規范菜籽油加工和保護消費者利益發揮了重要作用,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,標準中的產品分級和質量指標已不適 應當前消費轉向綠色優質、營養健康和適度加工等需求。為此,經市場監管總局(標準委)批準在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領導下標準質量管理辦公室(標準質量中心)組織對現行標準進行了修訂。
二、標準修訂的主要內容
與現行標準相比,新標準有以下幾個重要變化。
(一)明確新標準不適用于高油酸菜籽油
一般菜籽油的油酸含量為40%左右,而高油酸菜籽油的油酸含量可高達85%。新標準在適用范圍中明確規定不適用于高油酸菜籽油。
(二)修改了菜籽油分類
現行標準將菜籽油分為菜籽原油和壓榨成品菜籽油、浸出成品菜籽油三類。新標準從兩個維度進行分類。按加工程度不同分為菜籽原油和成品菜籽油兩類; 按油菜籽中油的芥酸含量分為普通菜籽油和低芥酸菜籽油。對于成品菜籽油,壓榨菜籽油和浸出菜籽油分別規定了不同的質量指標。
(三)調整了特征指標中幾種脂肪酸的范圍
從廣泛采集的菜籽油代表性樣品檢驗數據來看,油酸和亞油酸兩種脂肪酸的含量超出了現行標準中特征指標的范圍??紤]到油菜籽原料來源廣泛和國家標準的適用性,新標準對菜籽油主要組成中幾種脂肪酸的特征指標范圍進行了調整:普通菜籽油油酸組成由8.0%-60.0% 調整為8.0%~65.0%,亞油酸由11.0%-23.0%調整為95%-30.0%,低芥酸菜籽油的二十二碳二烯酸組成由ND~0.1%調整為 ND~0.6%。
(四)重新設定了成品菜籽油等級和質量指標
現行標準將壓榨成品菜籽油、 浸出成品菜籽油分為四個等級,企業為達到高等級油的低酸價、高煙點指標要求,在加工過程中需要過度精煉,導致部分營養成分流失、出油率降低和能耗增加。為落實《反食品浪費法》《糧食節約行動方案》等相關要求,新標準調整了酸價、煙點等指標, 將壓榨菜籽油分為兩個等級,浸出菜籽油分為三個等級。
以酸價為例,企業為達到現 行標準一級油和二級油的酸價指標要求,往往需要過度堿煉或物 理脫酸,不僅增加能耗,降低出油率,也除去了大量甾醇、維生素E等有益物質。新標準按照適度加工理念,在符合食品安全 標準的前提下,將壓榨一級油 和二級油的酸價分別由0.20mg/ g:0.30mg/g,調整為1.5mg/g和 3.0mg/g,浸出一級油和二級油的 酸價由0.20mg/g、0.30mg/g,調 整為0.50mg/g和2.0mg/g,浸出三級油的酸價由1.0mg/g調整為 3.0mg/g,調整之后,企業不需要過度精煉,油脂中保留了更多營養成分,有利于健康消費。
煙點是油樣加熱至連續發煙時的溫度,精煉程度越高,煙點越高。氣味、滋味、色澤、透明度、水分及揮發物雜質、酸價、過氧化值及不皂化物等指標都與煙點有關。為避免過度精煉,同時考慮中式餐飲的烹調習慣,結合試驗數據,新標準只對浸出一級菜籽油的煙點進行了規定:由原來的215℃調整為190℃,取消了浸出二級菜籽油和壓榨菜籽油的煙點要求。
(五)調整了菜籽油的型式檢驗規定
增加了“當檢測結果與規定不符合時,可用生產該批產品的菜籽原料進行檢驗,并佐證”的內容。佐證一致時為合格,佐證不一致為不合格。此規定要求菜籽油加工企業對油菜籽原料進行留樣管理,一般保留兩年。
三、標準實施意義
新標準調整了等級劃分,修改了酸價和煙點要求,有利于降低人為感官檢驗誤差、減少能耗、增加出油率、保留更多營養成分,更加符合企業生產和公眾消費實際,對于落實《反食品浪費法》糧食節約行動方案》和《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》,規范企業適度加工,引領百姓健康消費,推動菜籽油產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
(來源:《中國糧食經濟》2022年第4期)